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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评价表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3/11 10:22:00 来源:本站 作者:秘书处 点击:572次 收藏

     

    关于开展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
    授信工作评价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评价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厦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外资银行)。
        二、组织机构
        由市经发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评价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发局企业处。
        三、评价内容
        (一)定量部分
        小企业授信的数量和质量,包括小企业授信占全市的比率、小企业授信余额占本行授信余额的比率、小企业授信余额增长率、小企业授信新增户数、由担保公司担保授信累计总额、小企业授信不良率;小企业投票评分。
        (二)定性部分
        1、“六项”机制建设,包括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业务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
        2、金融品种和服务创新,主要评价银行是否结合小企业实际需求,推出不同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四、评价办法
        评价采取计分制,按基准分、增加分和扣减分计算分项得分,然后汇总计算综合得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分项最低得分为0分,有突出贡献和创新成果的酌情加分。(详见附件1)
        五、评价程序
      (一)申报。2011年3月20日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活动评价内容的要求对2010年度小企业授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小企业贷款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制约小企业贷款工作开展的瓶颈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填写《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自查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资料报送评价办公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可报送2名小企业贷款工作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
        (二)核查。2011年3月底前,评价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机构授信工作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工作采取实地查证方法:听取汇报,调阅、核对相关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走访求证客户及相关部门、人员。
        (三)审定。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评价领导小组对评价结果进行审定。
        六、表彰奖励
        (一)设立小企业授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评选5个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授予“2011年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先进单位”和“2011年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给予通报表彰。
        (二)5个先进单位按得分高低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金。“小企业授信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自主给予奖励。
        (三)评选结果将在主流媒体上公布,对当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各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七、联系方式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企业处,联系人:林菲,电话:5397532,电子邮箱:xmfqx@126.com
        八、说明
        (一)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017号)规定;小企业授信包括小企业实际发放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
        (二)填写附件2《自查表》中指标“小企业授信余额”,请注明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填写附件2《自查表》中指标“小企业授信户数”,请注明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户数。
        (三)《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自查表》可在厦门中小在线(www.xmsme.gov.cn)下载。
        附件:1、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评价计分办法
              2、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自查表(点击下载)
              3、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先进个人审表(点击下载)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1:
    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授信工作评价计分办法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一、定量部份(75%)
    1.小企业授信占全市的比率(15分)
    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2.小企业授信余额占本行授信余额的比率(15分)
    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3.小企业授信新增户数(15分)
    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4.小企业授信余额增长率(10分)
    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5. 小企业授信不良率(10分)
    无不良率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6. 由担保公司担保授信累计总额(5分)
    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7.小企业投票(5分)
    通过网络等方式由小企业投票,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得票多少酌情给分
    二、定性部份(25%)
    1.六项机制建设(17分)
    1.风险定价机制(2分):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风险水平、资本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营运成本、税负成本、授信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和调整小企业授信利率;对不同小企业或不同授信项目实行了差别定价。已执行得2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2.独立核算机制(2分):指使用单独的会计科目对小企业授信业务进行单独的成本核算。已执行的得2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3.高效审批机制(4分):①高效审批机制(2分)。有专人或专岗办理小企业信贷业务、在审批小企业业务过程中有优于其它类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或绿色通道,执行得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酌情给分,未执行的不得分。②部门建设情况(2分)。设立独立的小企业授信部门得2分,否则不得分。
    4.激励约束机制(4分):①业务奖励办法(2分)。小企业信贷人员收入与其综合绩效指标挂钩的,按实施情况酌情给分,未执行的不得分。②问责免责制度(2分)。已实施小企业授信工作问责免责制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业务培训机制(3分):①制定小企业信贷人员业务培训计划(1分)。有培训计划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开展业务培训(1分)。有组织并不间断地实施了小企业信贷人员业务培训的得1分,未举办培训的不得分。③推行岗位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1分),已执行得1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6.违约信息通报机制(2分):①建立有专门的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1分)。已执行得1分,未执行的不得分。②及时将小企业违约信息及其关联企业信息录入本行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内部予以通报,及时通过人民银行相关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有关小企业违约信息,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小企业予以联合制裁和公开披露(1分)。执行好的得1分,一般的酌情给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2.金融品种和服务创新(8分)。
    结合小企业实际需求,推出不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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