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1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
授信工作评价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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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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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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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量部份(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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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企业授信占全市的比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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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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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企业授信余额占本行授信余额的比率(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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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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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企业授信新增户数(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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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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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企业授信余额增长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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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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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小企业授信不良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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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率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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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由担保公司担保授信累计总额(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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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一的得满分,其余依次每一个位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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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企业投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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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等方式由小企业投票,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得票多少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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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性部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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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项机制建设(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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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定价机制(2分):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风险水平、资本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营运成本、税负成本、授信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和调整小企业授信利率;对不同小企业或不同授信项目实行了差别定价。已执行得2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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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核算机制(2分):指使用单独的会计科目对小企业授信业务进行单独的成本核算。已执行的得2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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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效审批机制(4分):①高效审批机制(2分)。有专人或专岗办理小企业信贷业务、在审批小企业业务过程中有优于其它类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或绿色通道,执行得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酌情给分,未执行的不得分。②部门建设情况(2分)。设立独立的小企业授信部门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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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约束机制(4分):①业务奖励办法(2分)。小企业信贷人员收入与其综合绩效指标挂钩的,按实施情况酌情给分,未执行的不得分。②问责免责制度(2分)。已实施小企业授信工作问责免责制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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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务培训机制(3分):①制定小企业信贷人员业务培训计划(1分)。有培训计划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开展业务培训(1分)。有组织并不间断地实施了小企业信贷人员业务培训的得1分,未举办培训的不得分。③推行岗位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1分),已执行得1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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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约信息通报机制(2分):①建立有专门的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1分)。已执行得1分,未执行的不得分。②及时将小企业违约信息及其关联企业信息录入本行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内部予以通报,及时通过人民银行相关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有关小企业违约信息,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小企业予以联合制裁和公开披露(1分)。执行好的得1分,一般的酌情给分,未执行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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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品种和服务创新(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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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小企业实际需求,推出不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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