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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的通知

政策法规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实施方案》,支持大众创业及创客空间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促进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现启动2015年度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二)申报项目必须具有专利技术,且核心专利技术应为有效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无权属、侵权等纠纷。申报单位对项目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应当具有合法使用权;
      (三)申报项目专利技术在我市已投产或准备投产,预期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四)项目实施应在两年内完成;
      (五)申报单位未受专利行政处罚或专利侵权判定。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厦门市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书》;
      (二)每家申报单位限报一项专利技术实施项目;
      (三)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厦门市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书(点击此处下载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陈崔城
      电话:5115185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3楼
      电子信箱:cqj_ccc@xm.gov.cn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11月19日

     

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12/8 11:24:00 来源: 作者: 点击:1965次 收藏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实施方案》,支持大众创业及创客空间建设,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促进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现启动2015年度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二)申报项目必须具有专利技术,且核心专利技术应为有效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无权属、侵权等纠纷。申报单位对项目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应当具有合法使用权;
      (三)申报项目专利技术在我市已投产或准备投产,预期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四)项目实施应在两年内完成;
      (五)申报单位未受专利行政处罚或专利侵权判定。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厦门市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书》;
      (二)每家申报单位限报一项专利技术实施项目;
      (三)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厦门市小微企业专利技术实施项目申报书(点击此处下载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陈崔城
      电话:5115185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3楼
      电子信箱:cqj_ccc@xm.gov.cn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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